書法與篆刻關連太多,書法家常是一個篆刻家,但篆刻家不可能不學習書法。
壹、書法與篆刻相似或相關連處
一、學書法是篆刻的根本
人們稱贊鄧石如【印從書入,書從印出】,不通篆,不研究歷代書體的特點,不掌握書法演變的源流,根本不可能創作出像樣的篆刻作品來。
書法家可以不學篆刻,但篆刻家必須會寫字,尤其是篆字。如果想在邊款上創出新樣,以其他書體入印,則只會篆,不會隸行草楷是不行的。歷代篆刻家無一不是精通書法為基礎的。
二、二者都需在書法基礎外多學一些學問
篆刻家除了基本的篆刻技法及工具外,篆刻仍需博學才能多有創新,書法家亦同。
(一)、文字學
學了文字學,就會使用古文字的各種古文字的工具書,掌握文字學的常識與文字演變規律及結構特點,了解不同時期不同類別的古文字般特徵與風格。
否則,可能會以為【活】字是【水】【舌】合併。這就違反了文字學的基本常識。需有此文字學的學養,但不需精通。
(二)、金石、考古
善於借助新出土和傳世古文物的篆刻家,往往都能巧妙地借鏡古董文物上的文字,擷取精華於方寸之中,從產生嶄新的風格端倪。
晚清的鄧石如、趙之謙、黃士陵、吳昌碩等都是金石癖的大篆刻家。他們從金石學中創得【印外求印】的新天地。
(三)、博於藝(如:繪畫)
要有意識地接觸各種藝術,如國畫、音樂,熟悉眾藝,增加涵養。從明清劇諸家和近代著名印人隨便找出一位,都可以發現,這些著名的篆刻家無不身兼數藝。而且有較高的造詣。由於他們的【專】是建立在【博】的基礎上。所以他們的藝術造詣會非常人所能及。
貳、書法家與篆刻家不同之處
一、工具不同
一是筆墨,一是篆刻,篆刻者的工具多了一些書法家沒有的東西,如:石材、刻刀、印床、印規、磨紙等等外,甚至變化延伸到金、銀、玉、瓦、陶、木、牙。
二、形制不同
篆刻因石材的制定限制,只有方寸之間的方塊現象,形式或圓或方形,但展現的流動與變化度都較書法受限許多,展示呈現的空間不同。
但篆刻有更多圖像印,如雜形印、肖形印、鳥蟲書印、繆篆印、花押印等多樣化。
三、字體重心不同
篆刻家所熟悉的重心大多在大小篆,但邊款仍可有碑楷或隸行草之變化。但篆刻的書體範圍較書法狹小很多。如書法在行草的大變化、流宕,墨韻的變化,都無從在篆刻中展現出來。
四、呈現風格不同
書法有帖與碑不類形式,但篆刻只有碑刻的意涵在內。
所以書法中的【雄逸天縱】的神采、【圓轉飛動】的姿態、【空靈剔透】的氣韻、都在篆刻中無法呈現。
在篆刻作品中,我們看不到書法家一揮而就的煞那眼神、【字字欲仙、筆筆欲飛】的暢樂豪情。
反之篆刻不能淋漓痛快的飛動用筆,而像是凝凍的書法現象,沒有流暢感的結冰書法作品。
參、書法與篆刻互相通會,難以分割
一、篆刻入書,書法入篆,大有人在,難分難捨。
二、篆刻不可無書法,書法卻可以沒有篆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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