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‧張懷瓘玉堂禁經 :【夫書第一用筆,第二識勢,第三裹束。三者兼備,然後為書,茍守一途,即為未得。】請用白話文解釋其中涵義。

 

壹、翻譯文:

【寫書法最重要第一是得到用筆的巧妙,第二是認識章法韻勢,第三才是結構間架,這三方面都能具備兼有,則寫書法必有所成就。如果單守著其中單一方面,其他方面沒得著要領,就不能得到書法上的成就。】

貳、用筆    指筆法、筆意神采,非僅指筆法而已。

參、識勢  並非指筆勢,而是指整體作品的大勢佈局,及由勢引申出來的意趣。

勢是點畫之間和字和字之間都存在【勢】的關連,表示點畫在運動中所形成的相互關係,包括如:和諧統一、氣息貫通、生動活潑等。

【得勢】是褒揚書家作品的說法,【取勢】是書法主要的基本功。凡結構及章法中的疏密緊、驟散、峻嚴緊湊;開闊飄逸等無不是其具體表現。

參、書論同證

關於用筆是第一首要之務,此點,在歷代書論都有如此說法,趙孟頫就提出:【書法以用筆為上,而結字亦須用功。蓋結字因時相傳,用筆千古不易。】的觀點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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