書法與篆刻關連太多,書法家常是一個篆刻家,但篆刻家不可能不學習書法。

壹、書法與篆刻相似或相關連處

一、學書法是篆刻的根本

人們稱贊鄧石如【印從書入,書從印出】,不通篆,不研究歷代書體的特點,不掌握書法演變的源流,根本不可能創作出像樣的篆刻作品來。

書法家可以不學篆刻,但篆刻家必須會寫字,尤其是篆字。如果想在邊款上創出新樣,以其他書體入印,則只會篆,不會隸行草楷是不行的。歷代篆刻家無一不是精通書法為基礎的。

二、二者都需在書法基礎外多學一些學問

篆刻家除了基本的篆刻技法及工具外,篆刻仍需博學才能多有創新,書法家亦同。

()、文字學

學了文字學,就會使用古文字的各種古文字的工具書,掌握文字學的常識與文字演變規律及結構特點,了解不同時期不同類別的古文字般特徵與風格。

否則,可能會以為【活】字是【水】【舌】合併。這就違反了文字學的基本常識。需有此文字學的學養,但不需精通。

()、金石、考古

善於借助新出土和傳世古文物的篆刻家,往往都能巧妙地借鏡古董文物上的文字,擷取精華於方寸之中,從產生嶄新的風格端倪。

晚清的鄧石如、趙之謙、黃士陵、吳昌碩等都是金石癖的大篆刻家。他們從金石學中創得【印外求印】的新天地。

()、博於藝(如:繪畫)

要有意識地接觸各種藝術,如國畫、音樂,熟悉眾藝,增加涵養。從明清劇諸家和近代著名印人隨便找出一位,都可以發現,這些著名的篆刻家無不身兼數藝。而且有較高的造詣。由於他們的【專】是建立在【博】的基礎上。所以他們的藝術造詣會非常人所能及。

貳、書法家與篆刻家不同之處

一、工具不同

一是筆墨,一是篆刻,篆刻者的工具多了一些書法家沒有的東西,如:石材、刻刀、印床、印規、磨紙等等外,甚至變化延伸到金、銀、玉、瓦、陶、木、牙。

二、形制不同

篆刻因石材的制定限制,只有方寸之間的方塊現象,形式或圓或方形,但展現的流動與變化度都較書法受限許多,展示呈現的空間不同。

但篆刻有更多圖像印,如雜形印、肖形印、鳥蟲書印、繆篆印、花押印等多樣化。

三、字體重心不同

篆刻家所熟悉的重心大多在大小篆,但邊款仍可有碑楷或隸行草之變化。但篆刻的書體範圍較書法狹小很多。如書法在行草的大變化、流宕,墨韻的變化,都無從在篆刻中展現出來。

四、呈現風格不同

書法有帖與碑不類形式,但篆刻只有碑刻的意涵在內。

所以書法中的【雄逸天縱】的神采、【圓轉飛動】的姿態、【空靈剔透】的氣韻、都在篆刻中無法呈現。

在篆刻作品中,我們看不到書法家一揮而就的煞那眼神、【字字欲仙、筆筆欲飛】的暢樂豪情。

反之篆刻不能淋漓痛快的飛動用筆,而像是凝凍的書法現象,沒有流暢感的結冰書法作品。

參、書法與篆刻互相通會,難以分割

一、篆刻入書,書法入篆,大有人在,難分難捨。

二、篆刻不可無書法,書法卻可以沒有篆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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