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          書法是藝術中唯一能表達詩情於字中的藝術

書法是東方思想藝術中最能深凝鑄造於心靈,而表達於濃厚詩情與和諧律動的文藝合一的藝術。文章、詩詞本身是藝術,而能附加於其上,成為更生動感人的藝術者,非書法莫屬。

 

 

二、          書法是東方藝術中最具表達神采氣韻的神秘藝術

氣韻是藝術的普遍規律,是藝術的生命特徵。但在中國思想中,【氣】是人對世界之認識的最高觀念,是人與宇宙相通的渾融之氣。所謂【氣韻生動】是指貫串於作者心靈胸懷的感受,發抒於運筆的韻律節奏之中。

 

三、          書法是直接連繫於心理意識的一種美學藝術

【書者心畫也】書法是人心理活動的物化結果。能反應出作者的性格氣質,雖不像唐張懷瓘的那麼嚴重:【文則數言乃成其意,書則一字已見其心。】

書法創作中,書寫者的心理氣氛、情感直接連繫於作品而表達呈現於線條中。由於書法的創作和實踐,是由於作者心靈的高級神經活動機制所產生的,能表達作者的心理特徵。所以,學習書法具有調節人心理的作用。

 

四、          書法形式具有獨立性:(形式比內容重要)

書法以抽象線條形式揭示線條律動之美,表達人類心靈之美及其創造力的精華與本質,其內容是形式的附著物,借重形式而表達顯現其文學意涵。

一幅書法作品的價值不決定於其文字內容,更不決定其作者之身份及地位。凡歷代書壇巨匠,無不是向人們展示其創新的藝術形式,而享其史上崇高聲譽。

 

五、書法具有強烈誘發的審美感染力

書法藝術本身具有強烈審美的感染力,其形式都在不知不覺中對人們的情思進行陶冶,塑造美好的心靈。凡美學都具有直接訴諸情感,誘發而非強制、非說教的感染力。書治美育是一種富有創造性的美育,在極濃厚強烈的興趣中,宽鬆而自由的環境中接受藝術美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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